试用体验智慧养老系统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规范(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西安市雁塔区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尽快补齐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短板,加快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36号)、《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应对我区人口老龄化新形势,以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为主线,注重加强基础性、兜底性、普惠性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打通堵点消除痛点,尽快破解大城市主城区养老难题,补齐养老服务工作短板,有效强化基本养老服务,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努力打造符合雁塔“西部第一区”定位、居于全国中上水平、具有雁塔特色的养老服务样板,为雁塔创建老年友好型城区奠定坚实基础。

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所有已建成城市社区至少有1所社区养老服务站,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所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城市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到2023年,全区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失智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公办示范性养老院,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初步补齐。

  到2025年,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显著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基本养老服务有效强化,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5个行动,完成18项重点任务。

  (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

  按照“一社区一站点、一镇街一中心、一区县一院”要求,加快设施建设和薄弱机构改造,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广覆盖、成体系、均衡化布局。

  1.建成一批标准化社区养老服务站,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必须具备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助洁、上门服务等基本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健全完善新建住宅小区与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四同步”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由区民政局参与评审验收,并无偿接收配套设施。已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建设标准的,通过回购、租赁、置换等方式进行配置;规模较小具备集中建设条件的住宅群,可采取集中配置方式,确保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到2022年,全区共新建3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提升改造5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全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资源规划雁塔分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2.完成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建设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街道办辖区至少建设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机构养老床位不少于3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原则上所有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应由养老机构运营,重点为本辖区老年人提供全托照护、喘息服务、术后康复等服务,实施“中心带站点”运营模式,将服务辐射至社区养老服务站,形成街道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层面养老服务站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发展格局。到2022年,全区至少建成运营8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区民政局、资源规划雁塔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3.完成公办示范性养老院建设。全区至少建设1所集全托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公办示范性养老院,建设项目纳入区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建成运营后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在充分满足兜底保障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研究制定区级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办法和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和护理收费标准,支持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委托社会力量运营。推进各级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应急救援设备配备。到2023年,全区至少1所公办示范性养老院投入运营;通过持续推进公办养老院建设,力争“十四五”期末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本辖区老年人口的1%。(区民政局、资源规划雁塔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二)养老服务功能提升行动

  聚焦居家社区养老、健康养老、智慧养老等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完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丰富养老服务内涵,提供高品质的养老服务。

  4.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落实我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办法。通过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巡访主动发现、部门数据共享比对等方式,探索确定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开展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排查摸底,形成基础数据库,动态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脱贫人口、低保对象、低收入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引导有需求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到2022年确保有需求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应改尽改。结合实际逐步推进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积极创建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委托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支持养老机构等为老服务社会力量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实施“机构进社区、服务进家庭”全链条服务,到2022年社区养老服务站社会力量运营率达100%。推广老年人助餐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方便可及的助餐服务,到2023年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率达70%。(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建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5.提升医养结合服务品质。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到2022年,区级至少设有1所直属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5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30%以上,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立签约合作关系。积极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2021年建设14个,2022年建设16个。到2022年,根据《西安市家庭病床服务管理试点指导办法》,启动我区试点工作。(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6.提高智慧养老服务水平。推动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在智能技术应用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推动医疗、医保、救助、户籍等各类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到2022年打造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大力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到2022年全区创建1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雁塔区养老发展指导中心)、1个示范街道,扶持发展1家示范企业。(区民政局、区科工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人社局、公安雁塔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7.强化养老服务医疗保障能力。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适合老年人的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立家庭病床医保支付机制,稳步提升老年人医疗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国家试点要求和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做好我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准备。(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三)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有效促进养老服务质量建设迈入新阶段。

  8.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落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安全的地方标准和老年人助餐服务地方标准,逐步推行养老服务品质第三方认证。推动养老机构和行业组织实施标准化管理。持续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标准达标工作,到2022年全区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达60%。(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9.强化综合监管和信用建设。制定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措施,健全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养老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建立“养老服务+信用”机制,建立覆盖养老服务企业(机构)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加强信用监管和信息公开。到2022年,基本建立养老服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被纳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机构及服务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惩戒。(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工局、公安雁塔分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10.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机制,夯实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养老机构的主体责任,加大督查检查和执法力度。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针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整改。持续推动解决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手续问题未能通过消防审验的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资源规划雁塔分局、区住建局、雁塔消防救援大队、区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四)养老服务市场发展行动

  破除制度壁垒,打通发展“堵点”,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发布扶持政策清单,发展养老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助力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

  11.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全面梳理现行各类养老服务政策,发布养老服务领域优惠扶持政策清单。落实中央和省级、市级、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及养老服务机构税收优惠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分户计算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不得收取相关的接水费、增容费、接口费、开户费、并网费等类似名目费用。鼓励各物业服务企业减免养老服务机构物业费。定期对养老服务领域优惠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解决养老服务机构优惠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12.支持各类主体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依法做好登记和备案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区养老服务供需信息、项目投资指南。支持境内外社会资本通过直接投资、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可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形式交由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运营管理。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对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养老服务企业,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到2022年,全区引进或培育2-3家规模化、连锁化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投资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13.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发展银发经济,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培育和推广养老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积极发挥雁塔在生物医药、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商贸物流等产业集群的区位优势,依托现有产业园区基础,引进养老服务企业,集聚老年产品用品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减轻企业成本,推进养老服务和产品用品市场发展。引导企业和机构研发安全有效、适合老年人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等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定期发布雁塔区老年人口趋势分析预测、养老服务发展蓝皮书。鼓励举办各类养老服务产业相关展会,积极搭建养老服务产业交流平台。(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科工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14.深化养老服务业态融合。促进养老服务与教育、文化、健康、旅游、家政、物业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供满足老年人需求的文娱活动、健康养老、养生旅游、居家养老等服务。完善“区—街—社区”三级老年教育学习网络,延伸至社区养老服务站。支持各类办学主体参与老年教育,开发老年教育产品和培训课程,发展老年数字教育新业态。充分发掘雁塔丰富的休闲旅游资源,重点围绕“旅养、文养”,开发建设一批康养基地和老年文化旅游项目。支持物业企业、家政公司等服务企业及驻地单位面向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服务。支持雁塔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服务平台拓展服务领域,面向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多种服务。到2022年,培育1-3家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区级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全区形成1个以上“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典型。(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五)养老服务要素保障行动

  聚焦要素短板问题,完善土地、人才、资金等扶持政策,着力构建系统完善、衔接配套的政策支持体系,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要素支撑。

  15.加强养老服务用地保障。修订《雁塔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并纳入雁塔区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人均用地0.1-0.3平方米的国家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将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中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施规划建设管控。政府依法处置收回的闲置土地,符合规划要求的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可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养老服务设施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拆迁时,优先安排同等面积的建设用地。“十四五”期间按照全市统一规划部署落实我区土地供应,优先在新建医疗卫生设施周边或交通便利区域规划布局,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应保尽保、应供尽供,加快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历史欠账。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要求,出让住宅用地涉及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在土地出让公告和合同中应当明确配建、移交的养老服务设施条件和要求。(资源规划雁塔分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16.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开展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定向委培试点。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纳入雁塔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家庭照护者,到2022年全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推动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健全养老服务行业薪酬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养老服务行业入职补贴、岗位补贴等人才激励政策,每年发布雁塔区养老服务行业薪酬调查相关信息。将养老护理员竞赛纳入“雁塔区高技能人才技能大赛”,将选出的典型推荐至相关部门,优先参与“劳动模范”“巾帼建功标兵”“西安青年五四奖章”等评选,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配合做好在西安市公共招聘网“西安市养老服务企业服务专栏”发布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名录、定期发布招聘需求信息等工作。到2022年,全区打造1家养老服务产教融合基地和1家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17.充实养老服务工作力量。按照养老服务对象的数量、需求、事项等因素,健全完善养老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合理确定开展养老服务所需的岗位和人员,选强配齐区、街、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工作力量。要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在街道设立养老服务专职管理岗位,在社区(村)配备养老服务督导员,确保基层养老服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18.加大养老服务资金支持。多层次、多渠道筹措养老服务发展资金,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类奖补政策,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产业。做好养老项目库建设,对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产权清晰、纳入规划的养老服务机构,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投融资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市安居集团拓展业务,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参与全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要把养老服务发展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养老服务财政投入,要将不低于55%的本级福彩公益金留成按照年初列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工作。将养老服务业务经费纳入部门专项经费。鼓励商业银行与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推出符合养老服务机构需求的担保贷款产品。鼓励企业、慈善组织及个人设立养老领域慈善信托,开展养老服务慈善项目。(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金中社村通www.shecuntong.cn专注智慧养老系统研发,提供专业的智能养老平台包括居家养老、民政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家庭医生、医养结合等智慧管理平台,智能养老设备合作对接。

  文章来源:采编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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