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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如何降低运营风险

养老机构如何降低运营风险?养老机构常见的运营风险主要涉及两个方面:意外事故风险与法律风险。其中,跌落、跌倒、烫烧伤、噎食、走失、传染病、突发疾病、自杀等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较高,此类事故发生的原因大多会涉及到养老机构管理制度的规范性问题。

一、意外事故风险
“意外”是指老年人在入住养老机构期间所发生的、未曾预料的突发性事件,常导致老年人躯体和精神伤害,包括老年人跌落、跌倒、误咽、冲突、走失、猝死等方面。如何有效规避该类多发风险,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年人双方都是十分重要的。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普遍患有慢性病,以及自理能力缺失,这是造成老年人意外事故发生最直接的原因。跌倒、坠床和走失事故主要集中于患病的老年人身上,而且发生概率最高。

二、法律风险
养老机构在运营过程中有时会面临法律纠纷和案件诉讼,成为纠纷的被起诉方和赔偿责任方,普遍存在着法律风险。这主要是由于养老机构与入住老年人签订的入住协议或《供(寄)养合同》约定不清、权责不明等原因造成的。纠纷与诉讼使养老机构承受巨大的社会压力和经营压力,增加养老机构的成本支出,使其陷入经营困境。在国家未就社会养老机构的纠纷处理专门立法且相关规范不足的情况下,提高服务水平、完善服务机制、学会自我保护就成为养老机构自我发展的重大课题。

养老机构运营风险的规避对策
(一)意外事故风险规避

1、确保风险管理的基本条件
第一,以管理者为中心构建风险管理体系。养老机构管理者是整个机构活动的有效组织者和经营管理者。养老机构管理者缺乏风险意识,本身就是最大的风险。第二,设置安全管理员。风险管理并不是一时的,要长期坚持下去。安全管理不仅取决于安全管理者,也要重视全体职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突出作用,需要组织全体职员共同参与。因此,要设置安全管理委员会,推进风险管理体制的运行。

2、明确意外事故的定义
在护理过程中的意外事故风险防范管理实践上,应在与养老机构运营相关的管理者及全体职员中明确“意外事故”的定义。目前,由于“意外事故”相关的定义和范围仍不明确,事故认定基准仍未统一,养老机构及其职员对于意外事故的处理方式各不相同。因此,要在明确必须要防止哪些事故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考虑风险管理。

3、理解养老机构中的风险特性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身体机能和认知能力变得迟缓,日常生活中存在着受到伤害的风险,这是养老机构的风险特性。例如,跌倒或跌落事故,不仅限于发生在直接护理过程中(入浴、排泄及移动等),使用者一个人行动时也有发生的可能性。步行中或座位不稳导致的跌倒事件、从轮椅和床边跌落的事件等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限制使用者的日常行动虽然能减少事故发生,但这违背了使用者的意愿。

(二)法律风险的规避

在养老机构法律风险规避方面,中国相继推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养老机构及机构使用者的权益。在养老机构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方面,中国相继推出了国家、行业监管部门的标准规范要求。硬件标准有《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软件标准有《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养老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老年人能力评估》等。

一般来说,养老机构从硬件建设、软件管理方面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来进行日常管理,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护理记录都比较规范完善,相对来说抗风险能力会比较强。然而,受限于养老机构的高风险性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匮乏性,养老机构自身发展受到制约。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的还是国家要出台相应的老年人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或规章制度,从法律层面界定相关责任和义务。而目前在国家层面法律规定不完善的情况下,养老机构有必要通过增强法律意识,主动探索规避风险的途径,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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