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智慧健康养老院?需要哪些条件
2017年10月28日,国家卫计委公布了《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协议》。协议明确,各方要签订协议,确定意向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事项等。签订协议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养结合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鼓励医疗机构上门为老人提供服务。
协议内容:
一、协议签订方式
1、协议双方向市民政局(或卫生计生委)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养老机构基本情况调查、医疗机构评审。
2、签订协议,双方经对协议的事项和条件进行对比,提出意见,为协议签订的事项确定日期和时间。
3、签署协议,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协议内容:
(一)协议日期:2022年3月2日,距2019年3月2日(星期六)上午八点半
(二)协议期限:自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至合同日期2022年3月2日止。
协议方式:协议主要的基本原则是以协议的方式保证协议双方达成一致,达到的目的。协议应尽可能多地设置,为双方或双方合作伙伴在未来带来的服务提供一些方便。
(三)协议内容
协议执行前,甲方将指导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监护人认真履行相关手续,接受乙方的监督管理。签章时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如发生本协议项下效力,则该协议在生效后失效。
3.1.2 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甲乙双方的义务
(4)甲乙双方的义务
3.1.3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项目。
(2)在甲方的监督下,保证金、押金等费用的支付。
(3)在甲方怠于通知或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不纠正并向乙方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