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体验智慧养老系统

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方案及价格,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收费标准

  家庭养老床位,相当于把专业的养老床位“搬”回家,让老人在熟悉的环境中、在亲情的陪伴下享受专业照护、远程监测等养老服务,还无需承担机构养老的床位费。

  《方案》部署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计划2021年12月底前,面向城区经评定为失能、部分失能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4119张。

  此次家庭养老床位试点范围为合肥市城区。服务对象为:具有合肥市户籍在本市长期居住且年满60周岁(截至当年底)经评定为失能、部分失能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租赁房屋居住的老年人暂不纳入服务对象。

  【服务机构】

  应有两年以上老年人托养服务运营经验

  家庭养老床位需要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那么,相关服务机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方案》明确,承接该服务的机构,应依法登记具备相应服务资质且有两年以上老年人托养服务运营经验,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

  服务机构内部设置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或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合作协议,能够为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同时,有可以上门提供照护服务的专业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或其他医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团队,且人员均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配有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系统,具备接入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平台的功能,并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

社村通家庭养老床位中心信息平台的功能

  【服务要求】

  每日上门服务不少于1次

  由于服务对象是居家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因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首先要对老人家庭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并配备相关的老年用品。

  根据《方案》,服务机构要根据老年人照护需求,对居住环境的卫生间、浴室、卧室、客厅等关键位置进行必要的改造,配置必要设施器具,满足失能、部分失能老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置护理床、康复器具、呼叫器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为开展生活照料、体征监测、康复训练、呼叫响应等服务提供硬件与技术支持。鼓励对可移动设施设备采用租赁回收方式循环使用,降低用户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同时,安装必要的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服务设备,能通过互联网、物联网与所在区养老服务平台和提供服务的照护机构实现呼叫应答、信息传输、服务监控监督和预警处置。

  提供服务的机构应在收到呼叫、预警的15分钟内到达老人家中,妥善进行处置;能通过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穿戴等设施设备远程监测老年人生命健康体征数据,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实行每天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并能基于数据收集分析,实现不少于1项的预警提示功能。

  服务机构要能按照服务协议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和24小时紧急服务等。每日上门服务不少于1次,每月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医护人员上门服务不少于2次,服务信息在区级信息平台有详细记录。

  【建设经费】

  按5000元/床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方案》明确,家庭养老床位不得收取床位费,照护服务收费标准由服务机构在参照当前养老服务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基础上,自主合理定价,明码标价,主动公示,载入服务协议中,并报试点区民政部门备案。

  经区民政部门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床位,可同等享受养老机构床位日常运营补贴。合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养老服务补贴可用于支付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费。

金中社村通家庭养老床位专注智慧养老系统研发,提供专业的智能养老平台包括居家养老、民政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家庭医生、医养结合、智慧残联等智慧管理平台,智能养老设备合作对接。

  文章来源:采编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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